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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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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旅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根据我委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池州市旅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林方主任为组长、各个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定全委职工为信息员,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和旅游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办公室地点以及旅行社设立程序、星级酒店、a级景区等级评定、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报程序等信息进行公开,为旅游企业办理业务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池州市旅游委员会网站、微信、微博和省、市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对池州旅游网进行改版升级,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增强网上互动,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二是紧跟社会潮流,充分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通知、公告、倾听旅游发展意见建议等内容,让人民群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池州旅游的发展。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道池州旅游发展动态。
(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市旅委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和目录设置。制定了《池州市旅游委员会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池州市旅游委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池州市旅游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投诉举受理制度》等,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范围、内容、形式、方法和时间等多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度保证了我委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真正做到以制度促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带动制度建设。
(五)加强重点领域及财政资金公开。根据省政务办和市政务公开办部署,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抓好旅游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和重点信息公开目录标准与信息内容规范。加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其他权力等结果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细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发布动态信息288条,其中政策文件47条、工作动态211条、人事信息10条、其他20 条。同时,为方便公众办事,利于公众监督,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公开,全年我单位没有政策解读方面的文件。
全年各项工作先后接受中国旅游报、国家旅游局网站、安徽省旅游局网站、新安晚报、池州日报、九华晨刊、池州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通过各类渠道向省旅游局、以及市委、市政府上报工作动态信息200余条。多条信息被省、市媒体或工作简报采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和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旅委机关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支出纳入旅委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委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有待进一步拓展。为此,2016年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三是加大行政决策力度,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池州市旅游委员会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