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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00:00 来源: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红森国际大厦b181802室;邮编:ahczswlj@163.com;电话:0566-2088813;传真:0566-208837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池州市文旅局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阳光政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办公地址等基础信息,在部门网站累计公开信息312条,其中公开提案、建议答复12条,政策解读1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双随机、一公开16条,政策文件库公开政策文件4件,财政资金类信息26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并已依法答复完毕,按时办结。

)政府信息管理2021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部门文件管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平台建设2021局进一步规范网站运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做好部门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微视频、部门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财政资金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人民群众关注文旅信息。进一步完善政策咨询方式,建立政策面对面机制,完善政策通平台部门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责任落实。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将责任落实到人,公开到位。二是定期开展培训。安排科室负责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会。三是纳入绩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两方面在全局各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量还不足,宣传方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还需要加强;三是有时发布不及时,影响了一些政务信息的公开效率。

(二)改进措施:一是要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拓宽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文旅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二是本年度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功能上均有所创新。内容上,根据权责清单梳理本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承担的公共职责,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形式上,完善解读政策解读方式,回应公众关切,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协同服务,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确定政策面对面服务联络员,公众可通过网上预约、热线预约政策起草部门起草人,进入政策咨询室“面对面”进行政策解读。功能上,全面融合“皖事通办平台”,实现文旅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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