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21:37 |
为挖掘培育人才,做好池州文化旅游宣传工作,我局现在面向社会招募“池州文旅推荐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募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我局组织人员评选后公布。
二、招募对象: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募,报名者有个人新媒体账号,熟练掌握图片视频技能,热爱文化旅游事业,能够配合我局开展宣传营销工作。
三、报名提交材料:
1.填写附件《池州文旅推荐官信息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文化旅游类作品三个(图片、文字、视频均可,如在平台发布有数据展示为佳)
4.材料提交邮箱:
5.咨询电话:0566-2088556
四、评选及聘用
3月下旬,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委根据报名材料和、粉丝基数、视频质量、推文阅读量、点赞量进行综合遴选,评选出候选人名单在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名单。获评者由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颁发“池州文旅推荐官”聘书,聘期两年。
五、池州文旅推荐官权益和义务
1.权利
(1)在池州市文旅场所创作享受便利条件;
(2)可共享全市文旅宣传素材库;
(3)优先参加市文旅局组织的采风活动;
(4)受邀参与重大文旅活动;
(5)在自媒体账号发布作品或在中央媒体发表作品获得奖励(详情见新媒体奖励办法)。
2.义务
(1)要始终把坚定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当好正能量的生产者、传播者;
(2)与我局加强联系,定期交流,根据我市文旅宣传工作需求,积极参与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
(3)关注文化旅游领域动态,围绕池州市特色文旅资源,以“吃、住、行、游、购、娱”为切入点,通过自己的视觉感受、游玩体验,持续创作具有我市特色文旅宣传作品(一年至少12个作品),并在自媒体账号上进行发布推广;
(4)不得从事违法犯罪、侵害池州市文化旅游形象的活动,不得发表有损池州市形象负面言论和作品,否则取消其称号,并视情节和后果追究相应责任。
六、有关要求
1.报名参加人员对原创作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存在虚报、伪造、抄袭侵权等违规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
2.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获评名单在“池州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我局网站向社会发布。
3.本评选方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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